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
李瑞格
(2021年6月17日)
各位股東和股東代表:
現在我代表公司監事會作202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,請予審議。
第一部分 2020年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
報告期內,公司監事會共召開了六次會議。
(一)2020年3月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1、關于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
2、關于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
3、關于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
4、關于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
5、關于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
(二)2020年4月16日,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關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
(三)2020年8月6日,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關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
(四)2020年10月26日,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關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
(五)2020年12月14日,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關于提名公司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
(六)2020年12月30日,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關于選舉公司監事會主席的議案
第二部分 監事會履行職責情況
報告期內,為規范公司的運作,保證公司經營決策的科學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,公司監事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監督,忠實地履行監督職能。
一、會議監督情況
報告期內,監事會列席了歷次董事會和股東大會,聽取了公司各項提案,行使了監事會的知情、監督檢查權,起到了法定監督作用。
二、經營活動監督情況
報告期內,監事會密切關注公司經營運作情況,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決策特別是生產經營計劃、財務決算方案等方面實施監督,并就相關決策提出相應的建議,保證了公司經營管理的規范操作,防止違規事項的發生。
第三部分 2020年監事會的相關意見
一、公司依法運作情況
報告期內,公司監事會按照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本著向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,忠實、認真履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,對公司本年度股東大會、董事會的召開程序、決議事項、董事會對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,公司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及公司內部控制的運行情況等進行了監督。公司治理符合相關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,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能盡心盡力地履行自己的職責,履行了誠信和勤勉的義務,未發現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,未發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、《公司章程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。公司建立了較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,在運行過程中,能夠較好控制企業的各項經營風險,未發現重大缺陷。
二、檢查公司財務情況
報告期內,公司監事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認真、細致的檢查,認為公司編制的各期財務報告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規和《公司章程》的各項規定;公司財務報告的內容、格式均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各項規定,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觀、真實反映公司報告期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;致同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對有關事項做出的說明是客觀、公正的。
三、監督公司關聯交易情況
報告期內,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開展的關聯交易履行了相關決策程序,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遵循了公開、公平的原則,定價公允、無內幕交易行為、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。
第四部分 2021年工作設想
2021年,監事會將嚴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的要求,做好內部控制、生產經營、財務運行情況及公司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,依法調閱相關財務資料和年度報告、聽取相關部門的匯報,督促公司規范運作、維護公司股東權益。